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

1966.9.23合肥五里墩公社光明大队四清工作组请示要批判斗争反革命分子李有华

李今年50岁,地主出身,成分反革命。抗战前就读过高中,1938年参加国军,曾任上尉电台长、少校服务员。1950年竟能进入中共政权新建立的皖北师范学习,被以所谓隐瞒历史罪恶为名而判刑一年。不过获释后,李仍然进入中共政权,在安徽省科协工作。1958李因不服领导、无理谩骂、冒领粮票、殴打同志等罪名,被开除回乡、监督劳动。据称李在监改期间,不思悔改、不服从分配、偷窃、散布反动言论,文革开始又有人举报他家有收发报机(应该就是收音机)等电讯器材、黄色书籍、反动诗词、变天帐等,所以工作组请示要求斗争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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