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对此事件的描述概括如下: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二日上午九时四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约三、四千印度尼西亚人抗议并袭击了中国驻棉兰领事馆。
这些人属于“粉碎九月三十日运动行动委员会”,他们先向中国领事馆投掷石块,击破门窗,然后冲入院内,向中国领事提出抗议,说“北京电台对印度尼西亚的广播不友好”、“中国支持九月三十日运动”等。中国的邝叔明副领事拒绝了抗议后,印尼民众强行卸下悬挂在领事馆旗杆上的中国国旗,把印度尼西亚的国旗升上,取下挂在领事馆门上的中国国徽,并将中国国旗和国徽劫走。在袭击中,他们呼喊“打倒中华人民共和国”、“打倒毛泽东”、“断绝与中国的邦交”和“赶走中国领事”口号,还威胁要殴打中国领事馆人员。
事件发生时,在场的大批印度尼西亚军警一直袖手旁观,不加制止。事后中国领事馆要求棉兰警察当局摘下印度尼西亚国旗,警察答复说,没有第一战区司令的命令,不准降下印度尼西亚国旗,也不准许中国领事馆升中国国旗。中国领事馆打电话要求北苏门答腊省政府立即处理这一事件,北苏门答腊省政府推托不管。棉兰军警规定到中国领事馆去的华侨,在同领事馆人员谈话时,只准许用印度尼西亚语而不能用中国语。
据棉兰的报纸报道,事发前抗议者在省长公署受到省府秘书长安瓦尔·巴唐和省长代表、州长特努姆·巴努的接见,事发后第二军区司令的代表南兰上校接见了抗议者,对他们的行为表示同情和赞许,并接收了从中国领事馆抢走的中国国旗和国徽。
在这起袭击事件之前,从10月16日到10月30日,印尼军方已连续四次包围或搜查中方人员及其住所,包括中国大使馆商务参赞处、中国大使馆人员的住所、中国援建印尼纺织厂专家、新华通讯社雅加达分社。
出处:《人民日报》1965年11月6日《印度尼西亚暴徒袭击我国领事馆的经过 充分表明是棉兰军政当局组织和指使的》、《我国政府向印度尼西亚政府提出最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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